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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进口!北京海关查获旧医疗器械2台

文章来源:北京海关

近日,北京海关所属丰台海关查获禁止进口旧医疗器械2台。现场关员在对申报品名为“电休克治疗仪”实施查检时,发现货物外观陈旧,有明显划痕、磨损和使用痕迹,且铭牌显示生产日期为2012年。

  根据商务部、海关总署于2018年公布的第106号联合公告,海关商品编号为9018的旧医疗、外科、牙科或兽医用仪器及器具列入《禁止进口旧机电产品目录》,依法禁止进口。“《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禁止进口过期、失效、淘汰等已使用过的医疗器械。”丰台海关查检一科科长高宇介绍。

  “医疗器械直接关乎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进口医疗器械经营单位或个人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进口医疗器械符合我国准入要求。”北京海关商品检验处副处长周骏表示。目前,丰台海关依法判定该批货物为禁止进口旧医疗器械并监督企业对货物进行退运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