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支持
联系我们

杨浩(销售总监)
展会咨询QQ: 515616785
手机: 18964878976

首页 新闻中心

6项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发布

2021第三十二届北京国际医疗器械展览会内容全面涵盖了包括医用电子、医学影像设备、光学、急救、康复护理、医疗用品及卫生材料、检验设备及诊断试剂以及医疗信息技术等产品,直接并全面服务于医疗器械行业从源头到终端整条医疗产业链,每一届来自20多个国家的500余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和超过30000人次的政府机构采购、医院买家和经销商、代理商汇聚CMEH交易、交流。

近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医用康复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中医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放射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医用软件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呼吸、麻醉和急救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和《妇产科、辅助生殖和避孕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6项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进一步规范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加强医疗器械全生命周期管理。
    《医用康复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适用于医用康复器械类医疗器械产品,主要有助听、助讲类设备,康复训练设备,助行器械及矫形固定器械等医用康复器械;《中医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适用于中医器械产品,主要包括中医诊断设备、中医治疗设备、中医器具;《放射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适用于放射治疗器械类产品通用名称的确定;《医用软件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适用于医用独立软件医疗器械,不包括软件组件(非独立软件);《呼吸、麻醉和急救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适用于呼吸、麻醉和急救器械产品,主要包括呼吸设备、麻醉器械、急救器械、医用制气设备、供气设备和管路面罩等器械以及附件;《妇产科、辅助生殖和避孕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适用于妇产科、辅助生殖和避孕的专用器械。
    以上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均依据《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规则》和《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制定,明确了相应类别产品的核心词和特征词的制定原则,规定了通用名称组成结构、核心词和特征词选取原则等确定原则。同时,以“命名术语表”的形式列举了各领域典型产品的核心词和特征词的可选术语及术语描述,并通过典型示例指导命名。

(摘自中国医药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