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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基本医疗保险医用耗材目录细化为407项

8月23日,市医疗保障局对近日出台的《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用耗材目录(2021版)》进行了解读,按照《国家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数据库》标准,我市耗材目录由原来的84项细化为了407项,其中甲类379项,乙类28项。

据了解,为统筹推进医保信息化和标准化工作,规范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用耗材使用,结合我市目前医用耗材目录管理的实际,市医保局制订了2021版目录。

依照该目录,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用耗材分为甲类报销和乙类报销两类。目录内的医保支付标准为医保支付该耗材的最高限额。其中,甲类耗材,医疗保险按耗材的医保支付标准和医疗保险规定比例予以支付,参保人员不先行自付;乙类耗材,先由参保人员自付后(职工医保在职人员按20%,职工医保退休人员按15%,城乡居民医保人员按20%),基本医疗保险再按规定比例予以支付。

支付标准是如何确定的?据市医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支付标准是按照国家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医用耗材管理相关规定,组织临床、医用耗材管理、医保管理、卫生技术评估等方面专家,综合考虑参保人员基本医疗需求、耗材临床使用实际情况、耗材使用范围和价格、医保基金承受能力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审确定。

据悉,此次耗材目录适用于全市所有定点医疗机构,不区分经营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