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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扣风波再起!多人举报医疗器械腐败细节

事涉采购回扣,医院副院长、医械业务员被起底 


近日,中纪委发文,披露一起医疗腐败案件,医疗器械采购回扣问题再次引发关注。

文中称,2021年4月,秭归县纪委监委陆续收到多封举报信,多名群众匿名举报时任秭归县中医医院副院长乔能兵拿红包、收回扣。

举报信中谈到,“我今天特向你们举报秭归县中医医院乔能兵的违规违纪行为:一,医院每年骨科植入材料800-1000万元,按30%拿回扣,每年就可以拿到240-300万元;二,过年过节供应商要给他拜年,一般每个供应商至少5000-10000元……”

秭归县纪委监委立即组建专班对所反映的问题调查核实。

但是调查遇到了困难。调查人员调取了秭归县中医医院医疗器械采购明细,没有发现可疑之处;外围摸排,也没有发现异常。与此同时,反映乔能兵的信访举报仍持续不断。

调查人员回到原点,对收到的所有信访举报件里的问题逐一梳理分析,对照乔能兵的任职经历,对他曾经任职的单位开展大量外围调查。最后,在乔能兵曾任职的乡镇卫生院账目中发现端倪——资料显示,医院业务大多与医疗器械公司业务员刘勇往来密切。再查询乔能兵特定关系人账户,发现刘勇与其关系人账户有交易记录。

刘勇归案后,交代了他为销售医疗器械和设备向乔能兵行贿的事实。乔能兵也承认,在担任乡镇卫生院院长期间,帮助刘勇承接医疗器械供货业务,双方约定按销售额的一定比例收取回扣。

经调查核实,乔能兵在先后担任秭归县磨坪乡卫生院院长、两河口镇卫生院院长、秭归县中医医院副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相关公司销售医疗器械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业务员刘勇给予的回扣共计300余万元。

目前,乔能兵已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因涉嫌犯罪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高额回扣频出,隐秘利益链条浮现 



行业内,医用耗材高额回扣、医疗设备招标采购猫腻都不是新鲜事,医疗器械销售方在利益的驱使中、在扭曲生态的影响下,与医疗机构主要领导、重要科室负责人造出一条隐秘的利益纽带。

在各科室中,骨科、心内科、口腔科等是重灾区,部分科室在回扣风波中全军覆没。

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近期披露的一则判决书,2019年8月至2021年7月,被告人袁某任宁南县中医医院骨伤科主任期间,骨伤科以调动职工积极性和发展骨伤科为由,经科室开会讨论,分11次收受骨科耗材经销商石某给予的回扣共计101.3万元。

袁某将四分之一回扣款作为科室活动费用和发展基金,已使用5.07万元;四分之三回扣款按照科室医生多劳多得和贡献大小进行再次分配,已分配47.8万元,其中袁某分得23万元,刘某分得10万元,郭某分得9万元,李某分得5.8万元。

据赛柏蓝器械观察,在各类医疗商业贿赂案件中,耗材回扣有时可能达到开票金额的40%甚至更高。

大型医疗设备采购回扣同样惊人。据媒体报道,黑龙江省七台河市人民医院原党委书记李春光受贿案判决书中提到,一位医药代表为推销一台价值5500万元的医疗设备,向李春光许以1000余万元的回扣,并承诺在其退休后继续给予300余万元的好处。

带量采购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带金销售的问题。不过,隐秘的利益链仍然存在。

在医疗系统内部工作多年的黄海对赛柏蓝器械表示,“带量采购之后药耗实行零差价,企业的利润没有以前那么高了,带金销售会在一定程度上弱化。而带金销售的目标也随之改变,从争销量改为争进院权,以前医生是拿销量提成,现在医生是拿推荐品牌的推荐费。

为兼顾临床需求,带量采购文件中通常会加入医院推荐产品目录以及遴选环节等,工作组会问询医生日常使用哪些药或耗材,也包括一些大型设备的采购。如果医生和厂家有一些私底下关系网,最终就会影响医院在采购中的决策。”


暗访组出发,多手段稽查 



整治回扣专项行动已经启动,监管力度在加大。

5月31日,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2022年度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工作的通知》。

此次飞检行动加强了数据分析。结合检查重点,提前提取指定范围内医保结算数据、医院HIS系统数据等,开展前期筛查分析。

针对定点医疗机构,将重点检查基金使用内部管理情况,财务管理情况,病历相关资料管理情况,药品和医用耗材购销存管理情况,和分解住院、挂床住院、违反诊疗规范、违规收费(包括违规收取新冠病毒核酸和抗原检测费用)、串换项目、违规采购线下药品、未按要求采购和使用国家组织集采中选产品等行为。

去年8月,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局《关于印发全国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计划(2021-2024年)的通知》,自2021年至2024年,集中开展整治“红包”、回扣专项行动,对涉嫌利益输送的各类机构,严肃惩处、移送线索、行业禁入。

《通知》明确,要加大惩治力度,清除回扣乱象。

严防各类形式回扣。建立清正廉洁的新型医商关系,依法与利益相关企业交往,严禁收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经营企业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严禁参与或接受影响医疗行为公正性的宴请、礼品、旅游、学习、考察或其他休闲社交活动,不得参加以某医药产品的推荐、采购、供应或使用为交换条件的推广活动。

招采方面,严禁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药品、医疗器械采购和基本建设等工作。严禁医疗卫生人员违反规定私自采购、销售、使用药品、医疗器械、医疗卫生材料。

此外,要严控药品耗材使用。针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重点药品耗材要细化管理措施,以电子病历为基础,对医疗重点环节开展监控,严格审批程序,分类甄别、及时预警,要充分运用同学科横向比较手段,对医务人员药品耗材使用情况排名靠前且无正当理由的,要根据行为性质,进行约谈、调岗、核减绩效或暂停执业。

医药代表违规拜访医务人员,将被驱离。

《通知》指出,要完善医药代表院内拜访医务人员的管理制度,参照“定时定点定人”“有预约有流程有记录”(“三定”“三有”)的方式,拟定细化可执行的院内制度,对违规出现在诊疗场所且与诊疗活动无关的人员要及时驱离,对核实的输送回扣行为要及时上报,对查实收受回扣的医务人员要根据金额从严处罚,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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