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标准管理中心)医疗器械标准管理研究所所长 余新华
国家药监局严格落实“最严谨的标准”要求,努力做好医疗器械基础工作,医疗器械标准体系进一步健全,分类和命名工作持续完善,为医疗器械监管和产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
我国医疗器械标准管理制度体系逐步健全,基本形成纵向效力层级明晰、横向主体范围明确的医疗器械标准管理制度体系。国家药监局持续推进医疗器械标准技术体系优化,不断加强新兴产业医疗器械标准研制,应急开展重大突发传染病安全防护标准研制,全面开展强制性标准优化评估。截至今年11月11日,我国共有医疗器械标准1904项,覆盖医疗器械各主要技术领域,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已达90%。同时,国家药监局不断完善医疗器械标准组织体系,积极推动筹建新兴产业、监管急需领域标准化技术组织,现有医疗器械标委会、技术归口单位37个。此外,国家药监局还建立健全医疗器械标准精细化管理长效机制,持续提升国际标准化水平,积极推进标准信息公开,做好标准宣贯培训工作。
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标准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标管中心)按时对不断增加的分类申请予以界定。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动态调整进入常态化,标管中心网站建立了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动态调整模块,征求调整意见。同时,标管中心积极组织研究针对共性产品制定分类界定指导原则,《重组胶原蛋白类医疗产品分类界定指导原则》和《人工智能医用软件产品分类界定指导原则》已于2021年发布。此外,标管中心还自2019年6月1日起承办药械组合产品属性界定工作,截至今年9月,共受理575件属性界定申请并全部按时限完成。
规范医疗器械命名有助于对产品进行识别和分类,对医疗器械全生命周期各环节管理具有重要意义。经过多年研究,我国已建成覆盖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各技术领域的医疗器械命名体系。2015年和2019年,《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规则》和《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先后发布,进一步规范医疗器械通用名称。此后,国家药监局分步骤、分领域开展各专业领域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制定工作。截至目前,23个专业领域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已全部发布。
今后,医疗器械标准化工作将进一步优化标准体系,加强标准组织体系建设,完善制度创新机制,继续提升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持续推进医疗器械分类规范管理和药械组合属性界定工作,继续做好医疗器械命名编码研究工作,以标准助推产业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