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药监局发布2023年第5期医疗器械质量公告,抽验信息涉及耳背式助听器、红外体温计2个品种,共2批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其中,在安徽省阜阳康洪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抽样的,标示为中山市威尔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耳背式助听器,批号:2109,型号规格为9A,设备或设备部件的外部标记不符合标准规定;在淮北市益寿堂医药有限公司十六店抽样的,标示豪展医疗科技(吴江)有限公司生产的红外体温计,产品编号/批号:/,型号规格为TS21,温度显示范围、规定温度显示范围内最大允许误差、低电压提示功能不符合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上述不符合标准规定产品,安徽省药监局已要求辖区内药品监管部门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等要求,及时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并向社会公布。
安徽省药监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医疗器械是指直接或者间接用于人体的仪器、设备、器具、体外诊断试剂及校准物、材料以及其他类似或者相关的物品,包括所需要的计算机软件。选择医疗器械,首先要看经营者主体是否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其次是看产品的标签和说明书,是否标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号、产品注册证号以及生产日期和使用期限或者失效日期等,使用时请仔细阅读标签和说明书,特别注意说明书中有关注意事项、警示以及提示性内容。如购买到假冒或不合格医疗器械,请及时拨打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投诉电话 12315。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刘晓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