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确定粤港澳大湾区内的广州、深圳等9市为“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地区,对提供“互联网+护理服务”的人员(“网约护士”)和服务对象通过人脸识别等进行电子实名认证,并为“网约护士”提供手机APP定位追踪系统,实现“一键报警”。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广东省中医药局等部门印发《广东省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该方案显示,“互联网+护理服务”主要是指符合要求的医疗机构派出在本机构注册的护士,依托互联网等信息技术,以“线上申请、线下服务”的模式为主,为出院患者或罹患疾病且行动不便等特殊人群提供的护理服务。
根据上述《实施方案》,“网约护士”需至少具备5年以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提供“互联网+护理服务”的医疗机构需具备或已依托可提供相关护理服务的线上申请、跟踪、评价等服务的互联网信息技术平台。
“互联网+护理服务”主要服务对象为出院后患者;高龄或失能或半失能老年人;母婴人群等。《实施方案》规定,“互联网+护理服务”可提供服务项目涵盖慢病管理、老年护理、中医护理、产后访视等内容。
在建立风险防控机制方面,《实施方案》规定,要为从业护士配置护理工作记录仪,使服务行为全程留痕可追溯;提供手机APP定位追踪系统,配备与试点医疗机构保安室或当地警务室联动的一键报警装置,保障护士执业安全和人身安全。
此外,相关医疗机构还需探索建立服务对象黑名单,将服务对象不良行为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建立从业护士退出机制,对于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有不良执业行为记录的护士应及时清退。